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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品保存方法!

发布日期:2019年04月18日    浏览次数:1497    关键字: 新闻 资讯


  

  不同的标准品应根据其理化性质、贮存要求的不同选择适宜的贮存环境和条件,分别置于规定的位置。

标准品

 

  贮存环境贮存室应尽量设置空调设施,保证室内阴凉、干燥、避光、通风,温度在25℃左右,相对湿度在50~75%为宜。特殊品种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的贮存条件妥善保存。

       标准品应放在干燥器或其它适宜容器中保存,每一个干燥器或容器外应有区别于标准品编号的特殊编码,以示存放位置。干燥器置于专用的柜中,依次排列整齐,并由专人管理。     

 

  标准品的贮存期一般按标准品的规定贮存期限执行,国家标准品网整理提供没有期限的原则上化学提纯物标准品为3年,生物试剂和不稳定的以6~12个月为宜。 标准品贮存应由管理员每天上下午各检查1次温度、湿度并做记录。凡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应及时调整纠正。多雨季节时,保管员要增加检查频次。 


             标准品储存


      运输条件:相对于长期保存的条件,运输过程由于时间比较短,所以运输条件相对来说要求没有保存条件那么严格。长期保存条件为常温和+4度的标准品都可以在常温条件下运输,-20度保存的标准品在运输时可以放入冰袋来降低温度,而-80度保存的物质则需要在运输时加入干冰。但是干冰的有效时间只能维持1天左右,所以这类型的物质不适合于长途运输。

 

  对于配制成溶液的标准品在保存的时候还需要注意:除非产品标签指明放入实验室冰箱冷藏或冷冻,否则最好放在阴凉干燥的地方室温保存即可。因为低温的时候物质确实不容易分解,但低温使得化合物的溶解度降低,因而导致常温下就难溶解的化合物在低温下长时间放置时析出晶体,而且一旦析出晶体很难再溶解。

 

  对于已经打开使用的标准品:溶液型的产品最好一次性使用完,如果不能使用完,请尽量转移到一个能够避免溶液挥发的容器中,按照产品的标签进行保存。但在保存过程中,还是有很大可能性由于溶液挥发导致成分的值与CO[**]不符合。

 

  标准品也要期间核查:标准品存放时间,这其实在实验室认可中有明确的要求,就是所谓的标准品的期间核查。

 

  要求分为两种:

 

  一.是所购买的标准品有无失效,一般说来标准品都会有标准证书,只要按标准品证书上的条件进行保存即可通过时间来认定其有效与否;

 

  二.是所配制的标准溶液是否失效。严格说来应该通过期间核查来确认,即用新配制的标准溶液来测定前一段时间配制的标准溶液是否在误差的范围之内来认定其有效与否。(这个误差范围定在5%以内可行) 

    

  常见的标准品的保存方法有:

 

  1.常温保存:通常用于化学性质比较稳定的标准品,建议保存于干燥阴凉的地方。

 

  2.+4度冷藏:用于常温下不是很稳定的物质,保存于实验室冷藏箱中(可控温度)。

 

  3.-20度冷冻:用于化学性质不稳定,常温下容易分解的物质。

 

  4.-80度保存:一些具有生物活性的物质,需要保存于特定的-80度的冰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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